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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庭院建设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
来源:省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局  时间:2008-10-9
 

各市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局(处)、分蓄洪区工程管理局,省汉江河道管理局:

2006年以来,各单位按照省局提出的“一年打基础,两年有变化,三年见成效”的要求,围绕建设花园式管理单位,大力开展庭院建设,并收到了显著成效。为总结经验,表彰先进,促进工作,省局决定对庭院建设工作进行总结表彰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奖项设置

设庭院建设组织奖5个,其中市级(省直)堤防管理单位2个,分局(管理段)3个;庭院建设示范单位8个;庭院建设先进单位20个;庭院建设先进工作者20名。

庭院建设组织奖、庭院建设示范单位和庭院建设先进单位不分配名额;庭院建设先进工作者名额附后(见附件1)。

二、评比办法

1、庭院建设组织奖、庭院建设示范单位和庭院建设先进单位由各单位逐级申报(呈报审批表见附件23),省局组织专班考核,局长办公会评定。

2、庭院建设先进工作者由各单位根据分配名额,自下而上组织评选推荐,并填写呈报审批表(见附件4)。报局长办公会评定。

3、同等条件下,优先奖励没有工程建设项目,而自力更生、艰苦奋斗、因地制宜改善庭院环境,并收到显著成效的单位。

三、评比条件

(一)庭院建设先进单位条件

1规划布局合理(权重15%)。有规范、准确的庭院现状平面图;有庭院建设设计规划图;庭院布局符合实际;按规划图纸完成了各项建设和绿化任务。

2绿化效果优良(权重30%)。以植物造景为主,各种植物配置合理,四季常青;植物生长茂盛,造型美观,整齐;绿化覆盖率高,绿化覆盖率30%以上,垂直绿化效果好;有适当的绿化配套设施、园林建筑或园林小品;总体景观效果好。

3管理制度齐全(权重10%。有领导分管,有管理制度,责任明确,奖罚分明;有专**的管养人员。

4维护管理完好(权重15%。适时对植物进行修剪,绿地无杂草及残花败叶,无病虫为害;绿地无侵占、损坏现象,绿化设施保持完好;有爱护绿化宣传牌。

5总体环境优美(权重30%。整体环境整洁卫生(含办公场所、机关食堂及卫生间等),建筑地面无积水、断裂、破损现象;建筑墙面无剥落、污迹、霉变等现象;有环卫设施,无乱堆乱放等无序现象;指示牌、标识牌设置科学规范。

(二)庭院建设示范单位条件

满足庭院建设先进单位条件,达到绿树环抱、四季常青、花果飘香、景色怡人的标准,并在本地区有一定特色、能起到示范作用。

(三)庭院建设组织奖条件

1、单位自身庭院建设基本满足庭院建设先进单位条件。

2、所辖堤防管理单位庭院建设完成比例在90%以上。

3、至少有1单位的庭院建设具有一定特色,并在本地区起到示范作用。

(四)庭院建设先进工作者评比条件

1、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,认真践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在抓好河道堤防和分蓄洪区管理单位庭院建设方面成绩显著。

2、热爱河道堤防和分蓄洪区工程管理工作,积极为单位庭院建设和管理出谋献策。

3、积极参与单位庭院建设和管理工作,成绩显著。

4、在单位庭院建设和管理中作出其他重大贡献的。

四、评比要求

    1、要坚持公正、公平、公开原则,严格按照评比条件自下而上评选推荐。

2、要面向基层单位和直接从事庭院建设及管理的干部职工,县处级干部原则上控制在10%以内。

3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严重滞后、各级水管体制改革试点单位还没有完成改革任务并通过验收的,不得申报先进集体,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均不得申报先进个人。

4、各地各单位务必于10月底前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报省局(联系人:黄发晖,联系电话:02787221801)。

五、奖励办法

1、对评出的先进集体,由省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局分别授予“全省堤防系统庭院建设组织奖”、“全省堤防系统庭院建设示范单位”、“全省堤防系统庭院建设先进单位”荣誉称号,并颁发奖牌、证书和奖金。

2、对评出的先进个人,由省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局授予“全省堤防系统庭院建设先进工作者”荣誉称号,并颁发证书和奖金。

3、对庭院建设示范单位和部分庭院建设先进单位的建设成果,制作成展版,进行公开展示。

 

附件:1、全省堤防系统庭院建设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

  2、全省堤防系统庭院建设组织奖呈报审批表

  3、全省堤防系统庭院建设先进单位(示范单位)呈报审批表

  4、全省堤防系统庭院建设先进工作者呈报审批表

 

 

OO八年九月二十八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附件1

全省堤防系统庭院建设先进工作者

名额分配

 

单位

名额

备注

武汉市河道堤防管理处

2

 

黄石市河道堤防管理局

1

 

襄樊市汉江修防处

1

 

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

3

 

省洪湖分蓄洪区工程管理局

2

 

省荆江分蓄洪区工程管理局

1

 

宜昌市河道堤防管理处

1

 

荆门市汉江河道管理处

1

 

鄂州市河道堤防管理处

1

 

黄冈市河道堤防管理处

1

 

孝感市汉江堤防管理处

1

 

咸宁市河道堤防管理处

1

 

省汉江河道管理局

3

 

省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局

1

 

  

20

 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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