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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宅区人均绿地不低于1平
来源:中国建筑绿化网  时间:2010-6-14
    沈阳市城市新建居住区的绿地面积,不得低于总用地面积的30%,并按照居住区人均不低于1平方米的标准建设集中绿地。

  6月9日,沈阳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《沈阳市城市绿化条例(修改草案)》(以下简称《绿化草案》),马上将递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。该《绿化草案》不仅首次提出居住区人均绿地不得低于1平方米的标准,而且首次指出立体空间绿化将成为沈阳城市绿化的新方向,此举将保证沈阳住宅区绿地面积。“原来买房的时候,售楼员说小区绿地面积不少于30%,而且在每栋楼前都会有花草树木,结果等业主搬进来却发现,几乎没有绿地,都被停车位等占了。”沈阳市民王女士说。为了避免诸如王女士说的类似情况发生,《绿化草案》指出,新建住宅区建设工程附属绿地的面积、位置,都要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予以明示。

 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必须留出相应的绿化用地。城市新区开发的规划绿地面积,不得低于总用地面积的35%;旧区改造的规划绿地面积,不得低于总用地面积的25%;建设项目必须安排附属绿化工程用地,城市新建区的大专院校、机关团体、部队、医院、疗养院、宾馆和公共文化设施等单位的附属绿地面积,不得低于总用地面积的30%;城市新建居住区的绿地面积不得低于总用地面积的30%,并按照居住区人均不低于1平方米的标准建设集中绿地。

  此次的修改草案增加了立体绿化内容,这意味着立体空间绿化将成为沈阳城市绿化的新方向。鼓励单位和个人积极开展庭院、阳台、屋顶、高架路、立交桥和建筑立面绿化。就连露天停车场的地面也要种植可以达到遮阳效果的树木。可以想象,未来走在大街上,眺望远方的楼群,将被一片绿意包围。

  此外,绿地规划在报批前,要对草案予以公示,并采取论证会、听证会或者其他形式,征求有关部门、社会公众和专家的意见。规划一旦批准,就要确保执行的严肃性,如果需要调整绿线,也不得减少规划绿地的总量。《修改草案》鼓励单位和个人认养城市公共绿地,认养人可以通过投资、捐资等认养形式参与绿化建设和养护,并可享有绿地、树木一定期限的冠名权。

  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,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补植砍伐株数10倍的树木,并按照砍伐树木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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