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哈气候大会有成果留难题
来源:北京日报 时间:2012-12-11
经过一天紧张激烈的“加时赛”谈判,多哈气候大会8日深夜通过一揽子决议后落下帷幕。在发展中国家的力争之下,谈判取得一些成果。但如同以往历次气候大会一样,大会仍给未来留下不少问题,可谓“喜忧参半”。
通过一揽子决议
大会取得的最大成果是,最终就2013年起执行《京都议定书》(简称《议定书》)第二承诺期达成了一致;第二承诺期时限的5年和8年之争,最终以8年期限达成一致。
在资金问题上,决议重申发达国家须为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提供资金支持,并在2020年前实现“绿色气候基金”每年入款1000亿美元的目标。在发展中国家持续呼吁和敦促之下,一些发达国家除了有条件地接受《议定书》第二承诺期,也承诺向“绿色气候基金”注资,德国、英国、瑞典、丹麦等6个欧洲国家已经为此编列预算。此外,大会还通过了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》(以下简称《公约》)长期合作工作组成果、德班平台以及损失损害补偿机制等方面的多项决议。
正如中国代表团在会后所评价的那样,大会坚持了“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”原则,维护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》和《议定书》的基本制度框架,把联合国气候变化多边进程继续向前推进,向国际社会发出了积极信号。
成果都留有“尾巴”
本次大会也留下不少遗憾,所达成的每项成果都留有“尾巴”,为将来的气候谈判增加了难度:
在减排问题上,尽管《议定书》第二承诺期定为8年,降低了对发达国家减排力度的要求,但日本、加拿大、新西兰等发达国家仍未接受第二承诺期,大会也没有就发达国家减排指标做出具体规定,使全球平均气温上升不超过2摄氏度的目标难以实现。
在资金问题上,发达国家从整体上看还远没有兑现承诺,根据哥本哈根大会和坎昆大会的决议所设立的“绿色气候基金”仍是空壳,目前发达国家承诺的资金总量仅为数十亿美元,至2020年能否达到每年1000亿美元的目标还是悬疑。
在第一、第二承诺期的衔接上,一些发达国家坚持将第一承诺期剩余的减排额度“结转”到第二承诺期,相当于再次降低第二承诺期的减排目标,而大多数国家反对,这个问题只能暂时搁置,这为以后的谈判增加了悬念。
分析人士认为,本届会议所达成的共识是与会各方共同妥协的产物,最终形成的结果“各方都不满意而各方都能接受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