园林景观小品、低矮灌木、蔬菜等在建(构)筑物的顶部、天台、露台、阳台、地下车库顶部之上进行的绿化和造园,是屋顶绿化的一种形式。所有屋顶绿化都需遵循安全、适用、生态、美观和经济的原则。
一般绿化土层需30厘米以上。在建筑设计和结构上,必须将屋顶绿化的总体重量计入,得出屋架承重。如原建筑设计未考虑绿化承重能力,则不宜进行绿化,否则会引起建筑安全问题。”屋面承重能力>每平米6.5千牛:可使用多种造景形式,如园林景观小品、人工水体等;可适当栽种乔木类。屋面承重能力每平米4.5 千牛—6.5千牛:可使用少量低矮灌木,也可栽植观赏果树、蔬菜等。屋面承重能力每平米2.5千牛—4.5千牛:栽种适应性强的草本植物。
技术规范还对屋顶绿化不宜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,“不宜在屋顶上兴建大型可游的假山和建筑工程,堆石、桌椅、花台、亭廊花架、喷泉等。常年风力较大的屋面,不宜种植大型乔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