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北加快构建京冀生态廊道拓展生态空间
来源:中国建筑绿化网 时间:2017-4-12
为加强京冀交界地区规划建设管理,河北省政府提出,通过建设环首都生态保护绿带、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、加快构建京冀生态廊道、拓展城乡绿色生态空间、完善跨区域生态环保联防联治机制等举措,大力保护京冀交界地区的生态环境。
建设环首都生态保护绿带。增加交界地区森林面积,扩大生态空间,依托山脉、河流水系、水库、湿地、田间耕地、主要交通干线,建设环首都生态保护绿带,积极推进京冀生态一体化建设。强化区域通风廊道和绿楔建设,合理设置城镇组团之间的生态过渡带。按照生态规律,以自然恢复为主,扩大生态用地规模,充分利用宜林荒山荒地、污染土地等建设成片森林,保护恢复连片湿地,为首都戴上“绿色项链”。
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。加强河湖水系、水库以及地下水等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,禁止新建项目占用水域。加快推进永定河、潮白河、拒马河等河流综合治理,改善流域生态环境,确保水质稳定达标。
加快构建京冀生态廊道。以重点森林湿地群、区域绿色隔离区、生态过渡带和区域大尺度绿色板块等为脉络,在适宜区域规划建设一批生态公园、森林公园、城市公园,加强风景名胜区管理保护,优化环首都地区绿地布局,提高生态保护区域的连通性。
拓展城乡绿色生态空间。制定出台生态环境保护措施,切实改变城市建设中过分追求高强度开发、高密度建设、大面积硬化的状况,优化交界地区生产、生活、生态空间。推进自然渗透、自然积存、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建设,有效防治城市内涝,保障城市生态安全,积极推进涿州生态示范基地海绵城市建设。加大城市公园、林荫道路建设,推广桥体、墙体、廊架、公交站台、屋顶等立体绿化,有效提升县城、重点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及建成区绿地率。
完善跨区域生态环保联防联治机制。加快与京津相关部门衔接,统一京津冀地区污染物排放、机动车尾气排放、原材料中污染物含量限值等标准,积极推进建立区域污染联防联控等工作机制,严格落实《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》,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。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,推动生态资源可持续利用,保护生态环境。依法强化生态环境监测,建立交界地区环境及生态变化定期会商和信息通报制度,超前防范和应对各类环境问题。
河北省三河市、大厂回族自治县、香河县、廊坊市广阳区、固安县、永清县、涿州市与北京市通州区、大兴区等地域相连,在规划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、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,有序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、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。